畢 業 生 個 人 資 料 | 姓 名 | 性 別 | □男 □女 | 婚姻狀況 | □已婚 □未婚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身份證號碼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民 族 | 政治面貌 | 生源地(省🌺、自治區或直轄市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华信名稱 | 專業名稱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學 歷 | □博士 □碩士 □本科 □專科(高職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身份證 復印件 | (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本人按照填表要求如實填寫了以上欄目有關信息,且明確登記表背面的有關告知🧑🏼🎓。 本人聲明未曾參加過任何非法組織🦦。 畢業生本人簽名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华信推薦意見 同學是我校2018年 月畢業的普通全日製高校畢業生🧑🏿✈️,經確認👰🏿♀️,表內所填資料屬實,該同學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,未曾參加過任何非法組織🎃,同意推薦。 經辦負責人簽字: 华信就業部門蓋章 | 用人單位資料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單 位 名 稱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信息登記號 | 1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成立註冊時間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企業註冊資金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用人單位意見 是本單位所需應屆普通全日製高校畢業生🐀,同意錄用👮🏿。 經辦負責人簽字🥵: 用人單位蓋章 |
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領《上海市居住證》須知
一、領取《高等华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》
(一)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😐,依據申領條件到所在华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統一辦理領取《高等华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單》)手續。
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,依據申領條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(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)辦理領取《通知單》手續🧎🏻♂️➡️,用人單位須帶好單位介紹信、工作證(或身份證)、填寫完整並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(已遞交過“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”的可免於提交)和《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登記表》,向市學生事務中心提出申請👧。
(二)《通知單》的第一聯用於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(報到期限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)📉,第二聯用於辦理《居住證》積分對應材料。
(三)領取《通知單》受理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。
二🧑🏿💼、申辦《上海市居住證》
詳見《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》(滬府令58號)及《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》(滬府發〔2017〕89號)。
三、申請居住證積分
詳見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98號)。
四🛀🏻、其他
不符合申領條件的☝️,可至本市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,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或其他條件申請《上海市居住證》。
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
接收資料日期 | 年 月 日 | 收件人 |